【遺囑訴訟】林建岳否認排除三房於家庭外 指父親與三房正打10億官司

社會

撰文: 林育慧

發布時間: 2024/04/18 15:14

最後更新: 2024/04/18 23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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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建岳今續作供。(林宇翔攝)

已故麗新集團前主席林百欣遺囑認證訴訟,今(18日)於高院續審。不獲列為遺產受益人的答辯人三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一方指出,二房不視三房為家人,排除三房於家庭外,3名兒子及二太自行分配資產,排除其他人於遺囑外。林建岳作供時否認說法,並指是基於父親指示分配資產,林確認沒有問及父親排除三房於遺囑外一事及原因,林指當時「官司打緊10億,係10億,仲會問我爸爸?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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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遺產執行人張定球、周佩華及馮蘊瑤。張早前已去世,現由周及馮成為遺產執行人;答辯人三房母女顧瑞英及林明珠。

林明珠續到庭旁聽。(林宇翔攝)

李寶安今到高院作供。林育慧攝

遺產受益人之一林建岳今續作供指,答辯一方指林百欣去世前數月,二房阻止三房聯絡林百欣,林百欣去世後,三房未獲告知死訊,並於喪禮上被冒犯,林建岳不同意說法。

答辯一方續指,二太余寶珠及林建岳不視三房為家庭成員,林建岳不同意說法,指「佢哋有嚟喪禮」。林又指每個人感受不同,「我唔可以講人哋感受」。答辯一方指,余欲將三房排除在家庭外,林供稱並不覺得。

答辯一方續指,自2004年6月始,林百欣受余影響,余所言均會照辦,而林百欣臨終前數月,亦被余控制與他人接觸。林供稱不覺得是,並指父親曾出外與友人見面,不同意父親當時受影響。

答辯一方指,三房被排除於遺囑外,因余不希望他們得益。林建岳供稱,父親與公司前高層李寶安商議後,得出分配資產文件,並曾問及父親意願。

答辯一方續指,3名兒子及余自行分配資產,並將其他人排除在外,林供稱是基於父親指示。答辯一方問及林建岳,為何於證人口供中沒有提及三房被排除一事,以及如何得知三房被排除於遺囑外之事及原因。林供稱,父親與對方「打咗官司」,「官司打緊10億,係10億,仲會問我爸爸?」。林確認沒有向父親查問,只是自己得出結論。

林建岳供稱,2004年12月3日即簽訂遺囑前數天,他與公司前高層李寶安與父親見面,並帶同附上分配資產文件向父親解釋。及至2004年12月3日,林建岳供稱,父親簽訂遺囑當天,郭姓醫生替父親進行精神狀況測試,林建岳供稱當時感到驚訝。林建岳形容父親當時回答醫生數條提問後,感到煩厭,遂著對方離開。

麗新前高層李寶安供稱,2004年為麗新集團高層,主要向林百欣匯報,與林建岳工作上則保持密持緊密關係。

李指於2004年7月,有銀行家及生意夥伴關注麗新繼承事宜,他問及林建岳知否接班人人選,林建岳著他問母親余寶珠,李遂與余及公司另一高層何榮添午膳。李供稱,由於事件比較敏感,故「越少人越好」,因此未有其他家庭成員出席。

李供稱,除問及繼承事宜外,會面亦涉及分配資產及遺囑事宜,因三者均相連。李指曾問及余,若林百欣分配資產,麗新股份分給誰,李指余回應「你問我,我問邊個」,著他「同我啲仔傾」,並提及林建名、林建岳及林建康3人。李供稱,余及林建岳均不知道繼承安排,即不知道有否遺囑存在。李供稱,請示林百欣及林建岳後,兩人均認為由張定球擔任執行人合適。

另外,李寶安於庭上提及林百欣的遺產涉及許多資產及公司,李形容林百欣遺產並不複雜,包括上巿公司股權,即5間上市公司。其次是私人資產,李形容只得「10件8件,唔係好多」,最後為剩餘資產,主要是存放於恒生銀行的匯豐銀行股票,以及錶隻。
 

聆訊明(19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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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